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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房被当商品房卖 业主维权后政府改为商品房

发布时间: 2017-05-16 09:08:57

来源: 西部网

分类: 国内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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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网讯(记者 陈嘉伟)“杨凌玉祥雅典名城保障房当商品房卖,业主维权后,政府称已经把保障房性质改为普通商品房,我们业主现在是一头雾水。”近日,杨凌玉祥雅典名城的多名业主向西部网“民生热线”反映,称在购房时遭遇“欺诈”。

小区突成“安居工程” 业主幡然醒悟

2014年,王女士因为工作关系决定在杨凌定居,在考察了众多楼盘后,选择了在杨凌五胡路上的玉祥雅典名城,“当时买的时候近3200元一平,跟周边的楼盘基本上是一个价,还略高一点。”王女士选择了一套面积127.66平米的户型,总价41万。

到了2016年10月,业主群里突然炸了锅,“21栋的墙上上为什么贴了陕西省安居工程?”“咱的房怎么成了陕西省安居工程?”

经过查询,玉祥雅典名城的业主们才知道,自己买的房实际上是限价商品房,属于保障房的一种,有着诸如购房资格审核,五年内不能交易等限制。“我们还没拿到房产证,有的已经拿到房产证的上面确实写的就是限价商品房。我们的合同有个补充条款也写了是限价商品房,但是当时置业顾问也没说,拿着合同就翻到让签字的地方签字。”王女士说。

王女士说就此事,业主们多次进行维权,“最后杨凌示范区给我们说房子现在把性质改了,开发商补缴了土地出让金,现在房子成商品房了,但是却拿不出任何文件。说改就改让我们很不放心,谁知道哪天又变了,这对以后有啥影响。”

5月3日,记者见到了王女士等几名业主,在几名业主的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上的附件四补充协议上确实表明了此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。并写明了限价商品房是需要审核,对购买人身份和收入是有限制的,而几名业主表示,并未有过这样的审核。

“我们一直当商品房买的,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说合同都是国家制定的,直接签就可以了。”而一名业主表示,自己签之前曾见到过一份合同,但那份合同内并未有关于限价商品房的补充条款。

据查证,业主手中的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为住建部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,可以做参考也可做签约使用,并非国家制定的合同,而是开发商制定的格式合同(制式合同)。开发商在制作合同时照搬了网上的条款,在第二页的说明中第一条就提到“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,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。”而作为格式合同“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提示、说明的义务,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,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”,而该合同对限价商品房的条款既未标粗、置业顾问也未说明。

责任编辑: jinzhong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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